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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落實行政院政府成為新創好夥伴的政策方向,自民國107年起開辦新創採購著手規劃『新創採購』機制,盼集結政府機關購買力,透過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方式,購買新創產品或服務。

本處鼓勵新創企業開拓政府市場,同時也鼓勵政府機關體驗新創成果於執行公務、對民服務的效能,爰設有補助機制,供地方政府採購新創產品或服務時得享有補助。

以下為110年第2次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地方政府提案申請通過核定名單。

機關單位
1.新北市政府社會局
2.桃園市立永豐高中
3.桃園市立東門國小
4.新竹縣立成功國中
5.新竹縣立二重國中
6.臺中市立東園國小
7.南投縣名間鄉公所
8.雲林縣政府計劃處
9.嘉義縣立北回國小
10.嘉義縣立新港國中
11.高雄市立三民高中
12.屏東縣潮州鎮公所
13.屏東縣政府消防局
14.澎湖縣政府教育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