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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107年4月23日經授企字第10720001600號令訂定「政府出題˙新創解題-新創解題提案受理須知」,係為鼓勵各政府機關採購新創產品服務,以及體驗應用創新科技,以帶動我國新創事業發展。

鑒於產品或服務之既有商業化方案不盡然皆可符合機關需求,爰規劃「新創採購-政府出題‧新創解題」實施計畫向機關徵題,接續以新創業者解題,實現產品概念商品化甚至進入政府市場的可能,機關提案受理自即日起至本年4月10日止(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收文收件日期為準)。

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一作業手冊,並填寫附件二提案計畫書,如有疑問洽詢:02-6607-2206 陳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