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品項規格
本品項提供無人機空拍服務,產製一般影像品質(1200萬畫素)的空拍照片/影片。其規格需包含:
1.空拍感光元件:13.2 * 8.8mm(含)以上,拍攝1200萬畫素(含)以上照片,4K(含)以上解析度影片。
2.廠商需於飛行前進行場勘及與機關確認飛行計畫,並依機關指定之時間/地點/物件/範圍編定飛行計畫書及進行空拍作業。若因不可抗之因素,如強風、下雨、干擾…等等,致使無法順利完成服務,雙方得協調變更計畫。
3.空拍作業時間8小時(含現場準備工作),飛行高度不超過100公尺,2個工作天內提供影像/影片。
4.成果檔案格式:照片格式(如:JPEG/RAW/TIF檔案),拍攝影片格式(如:MPEG4/MOV檔案)。
5.須遵照民航法規定飛行,並依規定投保第三人責任險,賠償額度為死亡者至少300萬元,重傷者至少150萬元。
6.可於「第1組項次20~21 (加值規格)」增購空拍照片或影片的後製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