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項提供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「水污染防治措施暨申報管理辦法」規定之連續排放廢水監測(Continuous Wastewater Monitoring)服務。其服務與產出項目規格需包含: 1.水質監測: 1-1即時測值:應於監測主機畫面顯示pH值、導電度、水溫、即時流量(CMH)及每日累積流量(CMD)等各項水質測值。 1-2高低限警報設定:監測主機畫面提供各項水質高低限警報設定畫面功能。 2.水質資料管理: 2-1水溫、pH值及導電度監測設施之取樣、分析、應在1分鐘之內完成一次循環。 2-2瞬時流量線上監測儀器之分析及記錄,應於1分鐘之內完成一次循環。 2-3測值歷史資料表,輸入任意起始、結東日期時間、測點,即可統計該區間所選測點歷史檢測記錄。 2-4在已儲存一千萬筆資料的狀態下,搜尋其中一筆資料的反應時間,必須在200ms以內。 2-5日報表具備逐時平均值、逐時之最大值、逐時最小值、日擷取率筆數統計等資料。日報表除有監測值外,亦有排放總量之計算結果。 2-6放流水量之統計:畫面可顯示進出水量之即時流量及累積流量,即時流量可繪製歷史趨勢圖,而累積流量可列印成日、月及年報表(需再加入其他測項)。趨勢圖:可顯示pH值、導電度、溫度。 3.通知服務: 3-1可設定告警的通知對象,e-mail、簡訊或警報器。 3-2可新增移除E-mail及簡訊發送群組清單。 3-3系統事件:監測系統校正週期通知、每日/月/季有效監測紀錄值過低、監測紀錄值遺失、監視系統異常等事件,需於10分鐘內發送E-mail或簡訊給相關設定人員。 4.提供8小時教育訓練,內容包含: 4-1 監測系統權限管理:可新增、修改、刪除帳號,使用者登入時需有帳號、密碼控管,登入後可隨時修改密碼,可設定各帳號能執行的各項系統功能。 4-2水質測站資料設定: 4-2.1每日/月/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之參數設定。 4-2.2通知設定。如校正通知(幾天前)、監測數據範圍超限、每日/月/季有效監測紀錄百分比、全幅、校正週期。 4-3日誌管理 4-3.1日誌查詢功能。 4-3.2系統發生事件記錄與管理。 4-3.3設備異常、校正、連線異常記錄與管理。 5.可於「第4組10項次(加值規格)」增購水質監測地點錄影服務。 |